為了改善雇主和僱員之間的工作關係並增加私營部門創造的就業機會,貝寧於2017 年8 月29 日通過了第2017 - 05 號法律,規定了貝寧境內僱用、勞務安置和終止僱傭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該法透過 64 條規定了員工相對於雇主的招聘、終止合約、解僱和辭職的法律框架。
從現在起,定期合約(CDD)可以依照第13條的規定無限期更新。
該法解決了
- 致法律系學生
- 致國民議會代表
- 給私部門企業家
- 致業務推廣者
- 致總幹事 (DG)
- 致人力資源總監 (HRD)
- 致工會會員
- 對雇主和僱員
- 商業代理
- 致司機
- 致秘書
- 致律師
- 致律師
- 致治安法官
- 公證人
- 致貝南人民
- 致民間社會行動者
- 非政府組織 (NGO)
- 共和國各機構主席
- 致憲法法院議員
- 刑事法庭會員
- 致法院成員
-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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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TOSSIN 提出的法律摘自貝南政府網站 (sgg.gouv.bj) 的文件。它們被重新包裝以促進文章的理解、利用和音頻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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